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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。”
“那时候你逃婚了,顾家让顾铭朗顶了上去,而他对此一无所知。林小深冲到婚礼上,二话不说就给了他一耳光,他甚至都是在大半个月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,老实说,他不生气才奇怪。”
那个微妙的“又”字成功引起了季如风的注意,他微微扬起眉毛。
吴顺解释说:“他们第一次分手,其实跟你有些关系。”
那时候林小深缺钢伴,学院指了季如风过去。
但那时他年少轻狂又放浪形骸,哪里愿意给别人伴奏,当天就跑欧洲玩去了。
无人发觉他的销声匿迹。
林小深寻着琴声推开琴房门时,看见的就是来探望季如风的顾铭朗,一眼便愣住了。
青年还穿着刚从宴会上回来的礼服,是刚从家族聚会回来的,来找没有出席的季如风。
他优雅地坐在钢琴前,低垂着好看的眉,一张绝美的侧颜,宛如雕塑大师Jing心打磨雕刻而成,有着珍珠般的莹润光泽。
其实学院里的东西方帅哥并不少,但却少有这种品貌高贵的美人。
五官深邃却不硬朗,完美融合了西方的Jing致与东方的神秘,那双湛蓝色的眸子宛若星辰大海。
身后的七彩玻璃窗上爬满了白蔷薇,林小深觉得,他比停落在花瓣上的蝴蝶还要美丽动人。
一见钟情,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。
爱情来势汹汹,偏僻的琴房成了他们一晌贪欢的绝佳场所,高雅的钢琴声里,裹挟着小提琴低低的鸣咽。
一个多月的热恋被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。
林小深接到父亲病危的通知,他告别爱人回了国,答应最迟半月就回来。
顾铭朗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日复一日地等着。
本该站着少年的位置空了,房间里只剩下孤寂的钢琴声,在每个午后准时响起。
学院里的女学生经常假装路过窗户,只为了透过白蔷薇的缝隙,看一眼里面那个很美的青年。
后来过了季节,白蔷薇凋落。
再去看的时候,三角钢琴合着,青年那天没来。
他等了一个花期。
但没人知道他在等谁,被等的那个人也不知道。
再后来,学院金融系来了位清冷孤傲的大四学长,他有一位年轻漂亮的男朋友,拉了一手好琴,是音乐系公认的小王子。
所有人都说,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时隔半年,顾铭朗再次见到林小深的时候,是在校园里。
梧桐落了厚厚的一层,他看见他红着眼睛在树下跟一个青年吵架:“这是一顿饭的问题吗?你迟到了你知不知道!这已经是你第三次因为工作撇下我了,我在咖啡馆等了你整整11个小时!11个小时!不是1个小时!”
他带着哭腔朝他吼:“弗兰克你到底明不明白,我不是你的同事不是你的下属,我是你的boyfriend!是你男朋友!是你爱人!”
“小深,我有提前给你发消息告诉你,我走不开,我让你先回学校。”
顾铭朗看见男人蹙着眉跟奔溃的少年解释,如此冷静,不慌不忙:“我甚至有联系你的professor,他告诉我你去上课了。”
“我没去!我让别人帮我去的!因为我想见你!我想见你你明白吗弗兰克!我们已经一个月没见了!”“小深,不要任性。”
顾铭朗看着他们争吵,看着他们不欢而散。
最后,林小深哭着离幵,跟僵住的他擦肩而过,没有丝毫停留。
就像当年他母亲那样。
顾铭朗当晚便坐飞机离开了英国,他冰冷地注视着那座城市,发誓再也不回来。
那个骗子,欺骗了他,戏耍了他,他玩弄了自己的感情。
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那个人。
一周后,顾铭朗辞职进入金融街某世界前十公司,优秀的业务能力跟烫金履历让他很快脱颖而出,成为首屈一指的佼佼者,金融界新贵。
某次讲座之后,他交换到了自己想要的邮箱号。
当晚,在回答完那人请教的学术问题后,他发过去了一份整理好的社会性调查报告一一《论当代大学生对同性取向认识的错误示范》
里面列举了数百种假式同性恋,认为那不是爱情,是兄弟情。
顾铭朗发过去一周后,弗兰克就跟林小深分手了。
第169章一条疯狗
几天后,他在酒吧处心积虑地邂逅了醉酒的林小深,将他从警察局捞了回去。
但醒来后,少年走的格外无情。
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,老是抓他,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,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。
终于有一天,他在遛狗途中,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。
后来,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,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。
他对自己张牙舞爪,还喜欢使小性子,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,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,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。
但是又很乖很乖,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,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。
他真的很好哄,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。
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,叫一声,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,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。
薄荷糖吃完后,他就开始耍无赖:“我的糖,你还我。”
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。
然后就乖了。
聚会上,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,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,一群人都拉不住。
还要回来跟他炫耀:“老公,我帮你把他砸瘸了,惯的他!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!”
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,上面一长串的数字,莞尔:“这爱意,挺贵。”
不过好在他养得起。
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。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,但他们没有,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。
一个爱闹,一个惯着。
默契得像一对老夫老妻,却又热恋得如胶似漆。
直到陆辰星出现,林小深手臂被废,所有之前欠下的风雨都在此时降临。
顾铭朗想起了陆秋辞的那位老师,那个伟大的天才,他觉得他会是唯一有办法的人。
他回到了阔别许久的顾家。
然而时机不对。
季如风逃婚了。
那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,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重重地落在了他的肩头。
婚礼上,林小深的耳光没有让他愤怒,他愤怒的是他身边的人,是弗兰克。
听到这里,季如风终于微微动了下面部表情,抬眸:“所以五年前他在被约克郡订婚,就挂了我的名字报复我?”
吴顺叹了口气:“但囚禁你的不是他,他就是想出口恶气。老实说,你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比谁都狗,就这顾铭朗还能捧你七年,我觉得他对你们两兄弟也是真不错了。”
季如风低头剥虾:“继续。”
吴顺于是把话题接了回去:“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,顾铭朗肯定是生气的,偏偏弗兰克还在,他早就气的失去了理智。”
说到这里,吴顺有些感慨道:“他其实是个情绪很稳的人,城府深,性子淡,很多次股东大会一群人声讨他一个,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,高高在上地就像在马戏团看一群跳梁小丑。”
只是那时候他没想到,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小丑。
“他的生气方式如此幼稚,幼稚的不像他,找不到林小深,就把狗拿去送人。”
吴顺想起来至今都还觉得无奈又好笑:“其实我当时都猜到他会什么时候接回去了,最多不超过八小时,可能上着班都在说服自己去把狗要回来,而说服自己的理由很简单__林小深回来后会生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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